各毕业生党支部、毕业生党员:
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和档案归档交接工作
1、各党支部要及时准确掌握近期预备期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情况,依规按时完成转正流程、完善党员档案。
2、及时完善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对其预备期或考察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作出结论,填入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整理归档。
3、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须有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准确、完整、规范。材料整理齐全后,及时交至B1楼304、305办公室辅导员处。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坚持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各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宣传教育,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法、步骤和规定。
(一)政策要求
1、对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单位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单位所在地、购房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购房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实验室,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党员出国(境)前,按流程办理出国境手续,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2),做好审批备案工作。在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党员应与实验室党委、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党员出国(境)学习归来后,按照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4、留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也需按要求填写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由实验室党委统一办理转接手续。
(二)转移方式
1、毕业生党员应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转接信息,填写附件1。转接有效期一般为90天,未在有效期内接收,转接信息将自动退回实验室后再重新发起。各毕业生党员务必及时跟进单位党组织接收情况,有问题及时反馈实验室。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国范围内一般通过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行网上转接,不再提供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仅限党员系统未联网的涉密党组织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持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
(三)坚决杜绝“口袋党员”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应接受党组织管理,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未办理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或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主要由于本人主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由实验室党委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四)纸质介绍信回执反馈
对于使用纸质介绍信的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以邮寄、电子邮件、照片等方式返回至实验室党委,实验室党委做好登记工作。介绍信回执反馈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7600713。
三、其他事项
1、6月5日(星期一)17:00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将汇总后的附件1《2023级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发至实验室党委邮箱:[email protected],统一发起转接或开具介绍信。
2、对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出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实验室不再受理其转正事宜。
3、请毕业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对于组织关系办理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辅导员或咨询87600713。
附件1:2023级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1).xls
附件2: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1).docx